2.和学习有关的材料
a)如用法文教学:
法语水平证明(至少500小时的法语培训)。这一水平将由法国使馆文化处或文化处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确认。(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根据所选择的专业对法语水平的要求不同,也可能要求出示法国语言培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b)如用英文教学:
英语水平证明(录取学校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或TOEFL500分)。
留学签证资格评估表
中国大学的录取证明并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高学历证书(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后的一个学生证(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法国大学的注册证明或有条件的预注册证明,要注明学习的性质和学制时间及欲攻读的学位(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例如:预注册经济学专业,将攻读学士学位)
学习计划阐述:申请人应在一封经本人签字的“求学信”中用法文或英文阐述赴法留学的原因,已受教育与在法专业学习之间、以及将来回到中国后的就业计划之间的联系。随信需附法文或英文的简历。
注意:须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应译成法文或英文(公证书)原件将退回给申请者。
签证申请材料包括:除原件外,要有两套完全相同的材料,每套中要包括一份表格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提前两周递交。
签证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