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生觉得拿到签证后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在澳大利亚留学是很看重出勤率的,如果出勤率不够则就必须被取消学生签证,澳大利亚教育联盟提醒学生即使到达澳大利亚也必须重视。
一、 留学生学习期间的出勤率至少必须达到80%
在澳大利亚,如果留学生的出勤率达不到80%又无适当理由,则学生签证必须被取消,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要达到80%的出勤率,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以大学为例,澳大利亚大学每学期实际授课时间约为13周,一门课只要缺席3次,出勤率就低于80%。特别是许多学校点名多在上课开始的前10分钟内,错过了点名就变成了缺勤。在中国,大学课堂上不考查出勤率的情况非常普遍(即使考查了也很少产生实际作用),但在澳大利亚,出勤率不足是致命的,一旦出勤率出现问题,就要影响到学生签证,所以对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这方面法律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一) 该留学生入学的学校在得知该生的出勤率不到80%后,必须向该生发出所谓的“第20条通知”(因依据澳联邦《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第20条出示该通知而得名),学校如果隐瞒不报则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制裁;
(二) 留学生在该通知出示日起的28天内必须本人持护照到移民部门报到;
(三) 移民官将与该学生面谈,要求其说明并出示导致出勤率不到80%的理由和证据,如理由适当,证据确凿,签证可以不予取消。如理由适当,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当加证据不足,则移民官必须取消其学生签证;
(四)如果该学生在第20条通知出示日起28天内没有到移民部报到,则该学生签证在第28天结束时自动被取消。
这里特别要请家长注意的是,由于是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是私立的语言学校、高中、预科学校和学院也都必须要“依法办事”。据我们从移民部学生签证处了解到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在接到学校发出第20条通知后,其结果为所持有的学生签证被取消。
那么,要处理好出勤率的问题,除了保证按时上课外,还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一旦收到第20条通知后必须马上引起充分重视,而不是等到签证取消后再去对待。因为什么是缺课的正当理由、什么不是缺课的正当理由,法律上都有详细的规定,必须了解清楚,有的放矢、胸有成竹地去见移民官。同样,什么样的证据有用,什么样的证据无用也有讲究。比如病假条,注册的西医出具的才有用,中医出具的病假条则常常没有任何作用。
第二,学生变更住址须及时告知学校。法律上,学生签证附有一个条件,该条件要求学生:
(一) 如该生是在海外拿到的学生签证,则必须在入境7天内将自己的住 址告知学校;
(二) 如变更住址,则变更后7天内须将新住址告知学校;
(三) 如变更学校,则在接到新的录取通知书7天内将变更学校事宜告知原入学的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生没有将变更的住址通知学校或是因为任何其它原因学生没有及时收到第20条通知,则签证取消后,该“没有收到”不能作为推翻签证取消决定的理由。所以,必须保证任何时候都能及时收到信件,即使是回国过春节或探亲时也一样。有些学生人在海外时签证被自动取消,因为没有收到第20条通知。按照法律规定,该生可在签证被取消后28天内向移民部提出内部行政复议,如过了这28天,有再好的理由,移民部也不再理睬了。这就好像是法院发的传票,你如果没收到,后果可想而知。正因为如此,才会有留学生在中国度假结束,在返回登机时却被告知签证已被取消的事情发生,那种惊讶、尴尬、焦急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