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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艺术类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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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6 22:33:00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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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部署工作会议》精神及所签订的《2016-2020年招生规划协议》要求,相关招生院校将于近期组织人员来疆开展艺术类专业测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确认 (一)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按相应招生语种报考。考生须持《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报考证》)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参加专业测试。报考美术类和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考生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测试报名登记手续,按报考院校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 (三)中央美术学院相关专业测试已在成都考点结束。 (四)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五)相关高校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相关专业计划,根据专业测试合格生源情况在“定制项一”中选择相应的“民语言”或“民考汉”或“双语班”计划语种,计划数为“0”,专业备注中说明“须协作计划专业测试合格”,以方便相关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时,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按照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民教司下达的计划规模以内进行录取。 二、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一)考点设置: 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二)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3月23日 专业测试时间:3月24日至2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录取相关规定进行。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各族考生、家长。 (三)各地要通过地方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协作计划招生政策(详见附件3)。 (四)请各地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招生办和所有中学。各级中学做好此次专业测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测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内容。 附件:1.2018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表; 2.2018年新疆协作计划艺术类招生信息及专业考试内容统计表; 3.2018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宣传材料。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13日 附件:3 2018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宣传材料 自1989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简称协作计划),旨在利用内地高校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协作计划已顺利实施七期,累计招生8万余人,培养毕业生4万余人,在校生3.69万人,涉及内地336所高校。 2016年1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共同召开了“第七次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2016~2020年协作计划本、专科培养任务。 第七期协作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分年度单独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为9154人,按照第七期招生规划,逐年扩大,到2020年达到年招生10000人。招生院校包括国家相关部委所属院校、内地省市所属院校。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协作计划招生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管理学12个学科。 报考协作计划的考生分三种类别: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取协作计划的学生须接受1~2年预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其中:民考汉、双语班类别本科学生和民考民类别专科学生预科学习时间为一年;民考民类别本科学生预科学习时间原则为两年。对预科学习期满,经统一考核合格的学生,可转入目标院校学习。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18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艺术类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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