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
音乐类考试具体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和听写科目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科目的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音乐类考试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考生参加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女生穿黑色连衣长裙;男生上身穿白衬衣,下身穿黑色长裤。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视唱
1.采用固定唱名法。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考生一遍完成视唱。
2.考生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视唱。
3.考生现场抽题,稍作准备,系统播放标准音后,考生须立即开始视唱(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视唱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30秒(考试录像1分钟30秒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二、器乐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
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
3.除小军鼓、定音鼓外,使用其他乐器的考生均须背谱演奏。
4.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若使用双排键演奏,须提前关闭伴奏或选择无伴奏的曲目。
5.考生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演奏。
6.进入考场后,摆放好乐器(报考打击乐的考生,需要提前将两个乐器都摆放好)。
(1)报考打击乐的考生:现场考试时,考生听到语音提示“第一首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奏第一首乐曲。考生演奏完第一首乐曲后举手示意,考试系统停止录像。语音提示“第二首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开始演奏第二首乐曲。两首乐曲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两首乐曲演奏录像合计8分钟后自动停止)。
(2)报考其他乐器的考生:现场考试时,计算机在考生填报的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一首,考生须按照计算机抽取的曲目进行演奏;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曲目进行演奏,该科目记零分。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开始演奏”(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奏。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考试录像6分钟后自动停止)。
7.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三、声乐
1.背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3.考生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演唱。
4.现场考试时,计算机在考生填报的两首作品中随机抽取一首,考生须按照计算机抽取的作品进行演唱;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作品进行演唱,该科目记零分。考试开始前,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上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弹奏完后立即返回黄色方框区域内准备演唱。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开始演唱”(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须立即开始演唱。作品演唱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试录像4分钟后自动停止)。
5.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舞蹈类
舞蹈类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择报考一个舞种方向。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舞蹈即兴与舞蹈基本功考试在同一考场完成。考生依次完成舞蹈即兴和舞蹈基本功的考试后,更换衣服和休息(不超过10分钟),按时参加舞蹈表演的考试。
一、舞蹈即兴
考生依据随机音乐进行时长为1分钟以内的单人即兴表演,舞种不限。
1.女生盘头(不留刘海,下同),穿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肉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外穿黑色训练裤,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黑色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外穿黑色训练裤,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
2.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试听10秒音乐后,立即进入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准备。语音提示“舞蹈即兴开始考试”(重新播放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立即根据现场音乐开始即兴表演。舞蹈即兴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展示。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录像1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二、舞蹈基本功
1.舞蹈基本功考试时,无任何音乐。考生不能穿舞蹈即兴时的黑色训练裤。
2.女生盘头,穿吊带紧身练功衣(黑色)、肉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不可搭配纱裙、短裤等其他多余服装配件;男生穿白色紧身短袖、黑色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搭配其他多余服装配件。
3.考生单人展示。语音提示“舞蹈基本功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须立即开始展示。身体条件测试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展示,技术技巧测试(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展示,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的动作顺序考生可自行组合。
4.舞蹈基本功测试(身体条件测试和技术技巧测试)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像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三、舞蹈表演
1.自备剧目(或组合)单人表演,考试时所跳舞种须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
2.舞蹈表演的练习服装(须纯色、无标识、无装饰)、音乐和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剑等)自备。
3.不得穿演出服(礼服),不得在道具上加入其他装饰。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4.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能携带便携音响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自备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站立5秒左右后,立即进入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准备。语音提示“舞蹈表演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同步播放考生自备的音乐),考生须立即开始舞蹈表演,舞蹈表演须在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录像2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和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四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同一考生四个科目的考试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且穿相同服装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现场面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考生不得穿演出服(礼服)。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音乐播放器、乐器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文学作品朗诵
考生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自选曲目演唱
考生完成文学作品朗诵考试后,仍站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背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2分钟。
三、形体技能展现
考生完成自选曲目演唱考试后,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自选一段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进行展示(建议考生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形体动作)。伴奏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能携带便携音响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考生需自备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命题即兴表演
单人表演。考生完成形体技能展现考试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的题目,稍作准备后,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表演,时长不超过3分钟。表演时,不得透露与考生身份相关的信息。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形体形象观测、才艺展示、台步展示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考生参加现场面试时,不可化妆,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不得穿丝袜。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泳装上无法去掉的品牌标识除外),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形体形象观测
分男、女组织考试,每15人一组。依次完成形体测量和体态展示。形体测量主要测量考生身高、身长、下身长、肩宽、胸围、腰围、臀围、体重等数据,体态展示主要包括正面、侧面和背面展示。
形体形象观测考试时,要求考生赤足、穿泳装(女生穿纯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穿纯黑色三角泳裤),不得使用纱或丝巾等遮掩身体,不得在身上涂抹任何油剂或色剂。
二、才艺展示
完成形体形象观测考试后,考生开始才艺展示。
考生可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建议考生选择有安全保障的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时长不超过1分钟30秒。伴奏音乐及服装自备。
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能携带便携音响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自备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格式,建议考生购买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U盘),U盘内只能存放一个考试用的音乐文件(格式须为MP3)。时长不超过1分钟30秒,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台步展示
以形体形象观测中考生身高分界点〔(男)182cm(含182cm),(女)170cm(含170cm)〕为标准分为两组进行考试,先女生后男生。每5人一组,按随机顺序进行台步展示,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服装自备。
考生服装须大方得体(建议考生不要租借昂贵的礼服),女生须穿高跟鞋(跟高不超过10厘米)。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具体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和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两个科目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两个科目的面试,且须穿相同服装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现场面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考生不得穿演出服(礼服);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音乐播放器、乐器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文学作品朗诵
考生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命题即兴表演
单人表演。考生完成文学作品朗诵考试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的题目,稍作准备后,须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表演,时长不超过3分钟。表演时,不得透露与考生身份相关的信息。
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要求等详见《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4〕2号)。
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三个科目的考试,考生在现场抽取文学作品〔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新闻稿件和话题评述考题。每个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考生参加考试时,女生穿西装套装(裙装),男生穿西装套装。考试时录制背景为蓝色〔参考值RGB(0,128,255),亚光净面〕,考生注意选择服装颜色。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乐器等)。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作品朗读
1.考生须在考场地面红色“十字”处原地站立朗读。
2.语音播放“作品朗读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后,考生须立即开始朗读。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录像2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该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二、新闻播报
1.考生完成作品朗读后仍在“十字”处原地站立播报。
2.语音播放“新闻播报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后,考生须立即开始播报。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1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该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三、话题评述
1.考生完成新闻播报后,进入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开始脱稿评述。
2.语音播放“话题评述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后,考生须立即开始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录像2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该注意把握考试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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