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多种方式录取新生,逐步扩大高中招生的自主权。这是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召开的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上了解到的。
记者获悉,山东提出从200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成绩根据各学科 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提倡使用等级制表达学业考试成绩。实施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评语两个部分,由学校组织,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为一个评定时段,评价结果需向学生公示。
山东提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后,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也不得另行组织毕业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不低于20%。从2008年起,将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10年比例不少于60%。指标生分配原则,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采用多种形式招生,包括统一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划片招生录取、注册录取。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主权,自主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不高于30%。
为此,山东将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监控制度、复查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记者 宋全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