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须知。
一、考试科目与收费标准
(一)报考科目: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见下表: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二)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执行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每科目60元/人。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资格及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3-25日(12月23日8:30开始,12月25日20:00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官网(网址www.wtu.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具体报名考试流程如下:
(二)报名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选择报考平面模特或服装模特。
2.核对并填写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并完整填写其它要求填报的相关信息。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3.报名材料:考生上传形体表演背景音乐(mp3格式,有音乐前奏的请取消前奏)、泳装彩色电子照片四张(包括全身正面、全身侧面、全身背面、脸部特写各一张),单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M。上传的音乐和照片须达到上述要求,因上传不符合要求的音频和照片造成考试时播放时出问题或影响评分,后果由考生自负。
4.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核对和填报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可于2019年12月31日8:30至考试结束,登录武汉纺织大学官网(www.wt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参考证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考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20年1月3至5日。
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2.考试流程
(1)集中候考: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在考场入口处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虹膜核验(虹膜核验不能佩戴美瞳)后进入考场(考场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入场刷证时并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号。
(3)考试:共设三个考场,考生分两个时间段完成考试。
1月3日,全体考生参加第一考场“形体测量”的考试。
1月4-5日,参加第二考场“形体观察、服装表演”、第三考场“形体表演、自我介绍”的考试,考生以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4)现场评分:各评委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5)离场: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进行安检、身份核验、抽取考试顺序号,了解注意事项,等待考试。身份核验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并经虹膜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如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则核验时需暂时摘下美瞳隐形眼镜,核验通过后可再佩戴。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入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2)考生除准考证、身份证之外,严禁化舞台妆、佩戴假睫毛、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室内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1月2日),到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熟悉考场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已在武汉纺织大学官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现场公告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考试地点
(一)考试地点: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纺织路1号)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二)乘车路线
乘公交:583、538、572、811、810、590、586到民族大道武汉纺织大学站下
乘地铁:到光谷站点下在鲁巷换乘公交到到民族大道武汉纺织大学站下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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