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4日讯(记者杨丽)记者今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制定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招录办法、专业考试、平行志愿院校设置等三方面发生了变化。 主要变化为:使用音乐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联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实行联合考试,该部分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具体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名单,请登陆拟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或直接咨询院校;优化平行志愿院校设置。对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记者了解到,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联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于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除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外,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划线办法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第二阶段考生志愿填报后向社会公布。 填报志愿办法对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下旬,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公布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第二阶段:7月底前,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参加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所考学校。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考试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还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各批次志愿(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批次除外);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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