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纳入刑法 陕西省招办告诫艺术类考生诚信应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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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4 13:20:00 来源: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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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校考在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授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严重作弊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于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共查处替考、夹带、携带手机等违规考生22人,均被取消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及校考过程中如再出现作弊问题,有的行为就不仅仅是取消高考资格问题了,触犯相关规定将要面临国家法律的严惩。为此,省招办提醒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定要遵规守矩,诚实应考,远离作弊。切勿找人代考,切勿把手机等通讯、拍摄器材带入考场,切勿轻信网上及社会上的各种“助考”传言。考试期间省招办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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