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 > 艺考资讯 > 艺术高考 |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统考顺利进行 |
http://www.artedunet.cn
2015-12-20 10:59:00 来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
|
江苏省2016年音乐统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于2015年12月13日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进行,面试于12月14日至2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展开,目前面试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省参加2016年音乐统考的人数为5716人,与2015年相比减少约500人。 笔试:启用高音质播音系统,进一步提升考试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音乐统考笔试、评分工作的科学性,省教育考试院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创造了科学有序、环境优良的考试氛围,以及更加公平公正的评卷办法。 1.使用高音质的播音系统。我省加大投入,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的标准化考场内建设了高音质的播音系统,有效地提升了音乐统考笔试听音部分的实施水平。在考试开始前,我省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对所有考场的播音系统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检测,并请专业人员进行了试听、维护,确保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 2.笔试科目网上评卷。音乐笔试参照高考文化科目的评卷办法,采用网上评卷,所有题块均随机发放给两名不同的评卷教师分别独立评阅,若两人评出的分数在学科评卷专家组设定的评分误差范围之内,取两人所评分数的平均值;超出评分误差范围的,则进行三评甚至四评,以确保笔试科目的评卷质量,提高考试的公信力。 面试:全面实行高保真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考试的相关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考点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确保音乐统考面试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1.面试全面实行高保真录音录像。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多方听取意见,并在反复调研论证和反复测试的基础上,2015年,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在标准化考场内建设了高保真录音录像环境,声乐、器乐和视唱三门科目全面实行考试现场无评委录音录像,待考试全部结束后,再集中评委进行评判,进一步提升了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也有利于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发挥出最佳水平。2016年,音乐统考开始前,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南京师范大学专门召开声乐、器乐、视唱专家专题研讨会,认真总结2015年音乐统考工作,会后就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予以落实和解决,确保面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严格评委遴选和管理。评委主要由教授、副教授组成,所有评委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音乐评委分为声乐、器乐、视唱三个大组,分别按照“集中试评”、“评委点评”、“专家讲评”的培训方式,使每一个评委都能熟悉评判工作流程和评分细则,统一评分标准,确保准确、科学地把握评分尺度。音乐统考评判将采用计算机评分系统,系统随机发送考生面试的音频文件至各评分组,七位评委老师独立使用小键盘打分,系统自动按照规则计算考生得分。评分系统还将自动记录各评委的打分情况,分析数据和评分曲线,记入专家库,供省教育考试院对评委进行质量监控和业务考核。 3.规范面试过程管理。一是面试整个过程实行“七随机”管理。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曲目,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随机抽选视唱曲目评判,随机安排声乐考场伴奏员。二是声乐考生统一提供伴奏。考点统一提供专业的伴奏人员,有利于考生演唱水平的发挥,有利于维护面试考场的秩序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考生专业训练的正确引导。前期,我们完成了伴奏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并在面试开始前,将采集的考生考试曲目等信息,分发给伴奏人员提前进行练习,充分做好伴奏准备,确保伴奏人员的水平和工作质量。 4.加强考试全程监控。一方面,音乐面试工作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内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考试指挥中心,可随时调看每个考场的考试情况。另一方面,省教育厅纪检组从部分高校抽调一批业务素质优良、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驻每一个评分考场,对评分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此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有专人接听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邮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5.倾心服务全体考生。南京师范大学调动全校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调整教学安排,全力支持音乐统考;在音乐学院楼内设置考生候考室,在音乐学院附近设立了“家长休息区”,让考生、家长都拥有“候考区”;省教育考试院为每20名考生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考生参加考试,帮助考生搬乐器,提供倒开水等贴心服务,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的共同努力,音乐统考已成为展示我省考试组织水平、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重要窗口,有效提升了考生和社会对高考的满意度。
|
共1页 1 |
|
|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广告热线:010-84937846 |
|
|
|
|
无标题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