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艺体类招生新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艺体类专业分类,完善考试与录取办法,更好地服务考生,更加有利于高校选拔艺体类专业新生,经省招考委批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招生工作将作如下改进。 一、调整省统考音乐类的专业分类 为保证我省艺术类专业在考试与录取中的专业分类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相一致,从2016年起,我省音乐类专业考试中的专业类别由原四类专业(音乐学、音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音乐舞蹈),调整为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艺术史论等五类专业进行考试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述五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范围、分值将在《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简介》中向社会公布。 从2017年起,参加面试科目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均须根据招生简介的要求填报所报考专业的面试考试曲目。专业考试时,考生在现场根据招生简介的要求和考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演唱(奏)曲目进行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为了降低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难度和落榜风险,从2016年起,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本科批、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政审和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对文化成绩可提出高于省控制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之一),按规定的位次排序办法确定考生的位次。设置了6个院校志愿,院校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录取时,各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根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供院校审录。 体育类的本、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三、网上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 从2016年起,艺体类专业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打印,方便考生查阅艺术类专业的面试和笔试科目、体育类专业测试项目,知晓考试时间以及分组、考场安排等。各考点在考试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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