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教育部对部分高校涉及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等5种特殊类型招生做出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可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试点高校全国共有53所;可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校全国有275所,其中四川10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全国共16所,四川有成都外国语学校1所。
招考要求
报名材料、测试资料保留4年备查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加强相关涉密人员名单及试题内容的安全保密。高校须将参加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备查。教育部将建立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退出机制,凡存在测试管理混乱、超规模或降低标准录取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视情节严重,从2016年起暂停或取消相关试点资格。
艺术类专业
同校同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根据要求,艺术类专业招生要综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
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考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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