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2月22日讯(记者李欣瑶)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省对2014年高考艺术类考试作出新的调整。 这些调整包括:艺术类专业统考首次设立仲裁小组,由权威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主要负责接受考生对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申诉并作出最终裁定,并对笔试雷同卷等特殊问题进行认定;从2014年起,严格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的规定,学前教育本(专)科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严格清理各类艺术类考试培训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严禁各类学校为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严格限定艺术类校考申请资格,进一步扩大统考适用范围:独立学院(三本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不再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考: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及13所参照院校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院校),且具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不低于30名,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本科计划不低于15名的院校。 据悉,我省2014年艺术类统考共分为四大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其中除舞蹈学类统考由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外,其他3类统考均由西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统考时间安排为:美术与设计学类2013年12月22日进行;音乐学类2014年1月6日-10日进行;戏剧与影视学类2014年1月12日-14日进行;舞蹈学类2014年1月15日-17日进行。外省院校校考时间安排为2014年1月18日开始,3月1日结束;校考考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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