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日就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发出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包括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凡报考2014年普通高考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各类别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30日。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考生须于2013年12月4日-6日亲自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
省级统考各类别成绩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5%即195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考生可获得本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0%即180分。
参加校考的考生首先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书,未获得的不得参加。在我省设有校考考点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参加该院校的校考;未在我省设点的,考生须按院校指定考点参加校考;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学校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各校考院校的合格生源数与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4∶1的比例确定。
省内高校(除部、委属院校及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及专业外)和省外所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院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教育部政策允许校考的院校在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中,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或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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