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2、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对应往年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其他类),今年我区继续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考试,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的专业统考。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统考科类。 3、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报名后,持我区艺术统考准考证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4、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艺术专业考试的报考资格。 报考区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是否再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报考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所有高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教育部特别规定的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的考生,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 5、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非艺术类考生同时进行。 6、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5日普通高考报名时同时进行,逾期不再补报。 7、报名办法: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网报时,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统考科类。2013年12月25日前考生到受理报名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艺术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缴纳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 二、艺术专业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全国文化统考两部分组成。 2014年我区对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全区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进行专业考试。 1、考试形式 专业统考采取全区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 2、考试科目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分值为满分的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笔试,分值为满分的10%)两项均考。 ②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50%。 声乐主考时,自选独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主考时,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③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30%。 声乐副考时,自选独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副考时,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副考时,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占40%),舞蹈作品表演(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三门。考试时间为素描15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5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4年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宁夏大学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行政区)一号教学楼。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12月25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8:10-11:00 报考音乐学类且选考声乐的考生可于2013年12月24日到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合伴奏;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 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 8:30-11:30色彩 下午 13:20-16:20素描 16:40-17:10速写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艺术统考组织管理要求 1、命题 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命题,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2、阅卷(面试)评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全区有关高校的评委和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阅卷(面试)、评分工作,并成立监督组,指导阅卷(评分)工作。 3、对所有命题人员、评委组成员实行封闭管理。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向考生发放《专业准考证》、公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和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 四、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1、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与非艺术类考生同时进行,对在艺术统考后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和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资格等。 2、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统考科类 艺术类本科专业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动画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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