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微)记者从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月5日全面启动,11月22日截止。所有参加2014年高考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2013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应届考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我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在居住地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定居在我省的外国侨民在居住地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因此,从2014年起我省学前教育专业将不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不再组织该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将按文理科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