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省招生委员会划定了贵州省2013年高考体育、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体育类
(一)体育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2分
文化分:体兼文366分 体兼理283分
综合分:体兼文297分 体兼理258分
(二)体育类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2分
文化分:体兼文358分 体兼理275分
综合分:体兼文284分 体兼理243分
(三)录取
1.在文化分、专业分和综合分都上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贵州省的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2.填报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二、艺术类
(一)划线类别
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民族戏剧影视文学方向)等专业;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等专业;音乐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空中乘务类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表演(空中乘务)、音乐学(航空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等专业。
(二)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术类本科(含一、二本)
艺兼文
播音编导:357分 美术设计:335分
音乐表演:335分 舞蹈:312分
空中乘务:312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288分 美术设计:270分
音乐表演:270分 舞蹈:252分
空中乘务:252分
2.艺术类三本
艺兼文
播音编导:335分 美术设计:312分
音乐表演:312分 舞蹈:290分
空中乘务:290分
艺兼理
播音编导:270分 美术设计:252分
音乐表演:252分 舞蹈:234分
空中乘务:234分
3.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三)录取
1.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为: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挡,各招生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2.在贵州省有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三种模式,即在文化成绩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高校的录取模式由高校自定,但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政策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3.在贵州省无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可由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提出投档报告,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4.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四)有关政策
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美术、舞蹈、空中乘务类及全省师范类音乐四个统考专业(按专业总分不按专业小方向)成绩前三名、但文化考试成绩未上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文化成绩可降20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王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