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享受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的有关精神,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市生源考生,应按照自愿原则和当地的缴费规定,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6)本市生源考生可得到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凭身份证(复印件)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原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或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就业信息登记表,按登记表说明要求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信息将由工作人员鉴定后录入求职信息库,考生即可得到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
75. 报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给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需要注意的是:
(1)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批次报考的外省市院校不属此列;
(2)如果加分后仍达不到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不能投档。
(3)加分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投档数未满,才能投档。在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范围之外的考生不能加分投档。
(4)20分投档加分仅是在向一、二、三批的志愿表中所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20分前的合成总分,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
(5)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6)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
76. 录取环节中什么时候进行报考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
外省市高校在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计划,并认可加分投档政策,可在征求志愿前,对一本、二本、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加20分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政策。
是不是填报外省市院校的考生都加20分投档?
当考生填报的外省市高校按志愿对线上生源投档后尚有余额,该高校认可本市的加分投档政策,那么加分投档才会起作用。投档时,只有考生的合成总分加了20分以后达到或超过该投档院校所在批次控制线,且排位在外省市院校剩余计划数之内,这时考生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招生高校,对考生的加分投档才有实际意义。是否录取由招生高校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