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载体,专业目录是高校招生、人才培养和就业指导的主要依据。新目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专业目录和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历时2年多。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原则,在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审议、行政决策,形成了新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新目录最大的亮点是建立起了指导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新目录体系。新管理规定最大的亮点是既扩大了高校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又加强了宏观调控、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
这次专业目录和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得到了高教战线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很多做法得到各地各高校的赞同,认为新目录和新规定充分贯彻了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改革理念,符合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改革目标,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
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和154种特设专业构成。新目录充分体现了时代性、适应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保留了一批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调整了一批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较小的专业,增设了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应用性强、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新目录中的专业宽窄兼顾,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专业目录》每十年将修订一次,基本专业每五年将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将向社会公布,既保证了专业目录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专业的动态调整,增强适应性。
教育部指出,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年度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工作按新目录执行。自2013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按新目录执行。2012年之前招收的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目录执行。教育部拟于近期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进行整理。
据悉,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教育部同时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等有关文件。新的专业介绍也将于近期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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