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7月3日讯(记者吕宝林)省招办今天公布了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类录取控制及参照线(不分文理)。
其中,使用我省专业课统考成绩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田径类专业课72分、文化课272分,篮球、排球、足球类专业课70分、文化课272分,体操、武术类专业课71分、文化课272分。
音乐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声乐类专业课79分、文化课272分,器乐类专业课64分、文化课200分,理论作曲类专业课68分、文化课300分;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声乐类专业课73分、文化课262分,器乐类专业课60分、文化课200分。美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专业课245分、文化课272分,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专业课220分、文化课252分。舞蹈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专业课72分、文化课200分,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专业课65分、文化课200分。
使用校考成绩院校参照分数线,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220分(舞蹈类、器乐类200分);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210分(舞蹈类、器乐类200分)。使用校考成绩院校录取参照分数线是我省文化课成绩出档线。录取开始前已向院校提供一志愿考生文化成绩,由招生院校按章程规定确定录取原则。
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均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即3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其中两门科目不低于60分,美术学(史论、博物馆学)、书法学、雕塑、摄影、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本科美术特殊类专业除外。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时一次性投放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档案,学校在我省“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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