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艺术类报名总人数为58015人,其中,艺文46328人,艺理11687人,比2011年增加约5600人,是近几年考生增加人数幅度较大的一年。在艺术类招生计划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今年艺术类招生录取竞争将比2011年更加激烈。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如何使用专业成绩?就艺考生关心的问题,6月19日,记者采访了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
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一律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由招生院校确定。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具体到文化考试成绩方面,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投档比例方面: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投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的除外),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高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