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
美术类 书法类专业
考试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编印
2011年12月
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以下简称《美术、书法考试说明》),是为指导我区艺术统考美术、书法专业考试而编撰出版的。
艺术统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是否具有学习美术、书法专业的潜能并区分优劣,从中确认艺术类考生的资格,以便高等艺术院校(或非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选拔美术、书法人才。
我区自1996年开始实行艺术统考,对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方法、评分标准都做出了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十几年来,不仅艺术统考考试类别有所增加,考试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日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艺术统考成绩在区属院校的同类专业中通用,改变了考生报多校疲于奔波多校考试,耗费时间、精力、财力的状况,有利于减轻考生的负担,有利于考生公平竞争,有利于学校公正选拔,有利于合理利用艺术类生源,提高艺术类专业新生的整体质量。
我们组织编撰这本《美术、书法考试说明》,是为了保证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质量,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考试的选拔功能和对中学美术、书法教育及考生学习的导向作用。这本《美术、书法考试说明》是命题的主要依据,它简要地介绍了各专业的特点,并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原则,阐明考试的目的,制定考试的标准,公布考试的范围,规定考试的内容与形式,题型题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书法类专业考试从2012年开始纳入艺术统考,在编撰《美术、书法考试说明》时,特别增加编入了参考样卷,便于有关教师和广大考生了解美术、书法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什么和怎么考。帮助他们减少学习、训练和应试的盲目性。
多年来,我们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参加艺术统考后的高校新生的专业素质进行分析研究,并以此指导我们施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考试必须遵循美术、书法教育的规律,把握美术、书法教育的特殊性,重点考查考生的艺术素质和基本技能。根据教育部规定,美术类专业和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我区艺术统考规定书法类的专业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三科。规定的考试科目,既突出专业基础性,又能更准确地测试考生的艺术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
实行艺术统考后,广西招生考试院从区属有关院校聘请了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从事多年艺术教育工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美术、书法考评经验,在我区普通高校和艺术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成立“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考试专家组”。有了“专家组”的努力工作,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考试就有了更高的信度和效度。这本《美术、书法考试说明》,是“艺术类专业考试专家组”美术、书法小组全体成员辛勤劳动的结晶,由雷务武教授和余永健教授执笔编写修订,广西招生考试院审定。
由于缺乏编写经验,编写修订时间也比较仓促,缺点在所难免,今后我们将及时总结提高和修订完善,我们也诚恳地希望得到从事美术和书法教育的教师、专家和广大考生的指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美术类专业 …………………………………( 1 )
第一节 素描……………………………………( 1 )
第二节 速写……………………………………( 2 )
第三节 色彩 ……………………………………( 3 )
第二章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样卷………………( 4 )
第一节 素描考试参考样卷…………………………( 4 )
第二节 速写考试参考样卷………………………( 5 )
第三节 色彩考试参考样卷………………………( 6 )
第三章 书法类专业 ……………………………………( 7 )
第一节 楷书临摹…………………………………… ( 7 )
第二节 隶书临摹…………………………………… ( 8 )
第三节 书法创作 ……………………………………( 9 )
第四章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样卷………………( 10 )
第一节 楷书临摹考试参考样卷…………………( 10 )
第二节 隶书临摹考试参考样卷 ……………………( 12 )
第三节 书法创作考试参考样卷 ……………………( 14 )
附录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
统一考试的通知…………………………………( 15 )
附件1: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科目及考试时间 ………………………………( 22 )
附件2: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
信息确认卡 ……………………………………( 23 )
附录二:考场规则…………………………………………( 24 )
第一章 美术类专业
第一节 素 描
素描一般泛指将物象描绘成只有明度变化的单色绘画形式。它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也是造型艺术的重要基础,它可以体现物象除色彩以外的一切造型因素和审美原则。素描训练是美术院校基础造型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专业考试的重要内容。因此,素描的考试是检测应试者是否具备基本造型能力的有效方法。
一、考试内容
素描考试一般以人物头像相片作画、人物头像记忆画为主。
二、考试形式
(一)人物头像相片作画:考生根据试卷提供的人物头像照片画出一幅素描头像画。
(二)人物头像记忆画:考生根据试卷要求,凭记忆画出一幅素描人物头像画。
(每年出题只选择上述考试形式中一项)
三、考试要求
(一)考生将试卷布置的内容,根据构图原理合理的安排在画纸上,准确地表达试卷要求的内容。
(二)运用素描造型的解剖知识,准确把握对象各部位的形态,体积、结构及比例关系。
(三)运用素描造型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法(线描表现技法、线面结合的表现技法、明暗表现技法均可),准确地描绘人物头像的基本特征,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工具:铅笔、炭笔,用八开纸。
(五)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第二节 速 写
速写一般泛指在短时间内用直观或记忆的能力去表现物象或场景,也是一种独立的艺术表现手法,它可以概括、简练的体现对象的造型因素和审美趣味,人物动态速写训练是美术院校基础造型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专业考试的重要内容。因此,速写的考试是检验应试者是否具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概括的造型方法。
一、考试内容
速写考试一般以人物动态为主,根据考题需要也可以适当加入场景。
二、考试形式
(一)人物动态照片作画:考生根据试卷提供的人物动态照片画出一幅速写人物动态画。
(二)人物动态或人物组合默写: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凭记忆画出一幅人物动态速写画。
(每年出题只选择上述考试形式中一项)
三、考试要求
(一)考生将试卷布置的内容,根据构图原理合理的安排在画纸上,准确地表达考试要求的主题内容。
(二)速写符合试题规定要求,人物动态生动,比例结构合理,概括表现力强。
(三)运用速写造型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法(线描表现技法、线面结合的表现技法均可),生动地描绘人物动态的基本姿势,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工具:铅笔、炭笔,用八开纸。
(五)考试时间:半个小时。
第三节 色 彩
色彩是构成绘画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量的程度不同而呈现出复杂的色彩现象,构成有色相、色性、色度为三要素的绘画色彩关系。研究色彩规律,用色彩造型,是报考美术类各专业的必考基础科目。
一、考试内容
色彩考试一般选用日常生活的静态物品(具有南方城乡熟悉的如花卉、蔬菜、果类、器皿等物)作为考试内容。
静物有其独特的造型特征和精神内涵。可选范围广泛,且形质各异,色彩丰富,便于表达不同的主题和色调。因此,能较好地检测应试者对色彩感觉和静物造型的表现能力。
二、考试形式
(一)记忆色彩静物画: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凭记忆画出一幅色彩的静物画。
(二)静物照片画:考生根据试卷提供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画出一幅色彩的静物画。
每年出题只选择上述两项考试形式中的一项。
三、考试要求
(一)静物的组合符合构图的基本规律。
(二)各种静物的造型形体比例合适,特征明确,透视合理。
(三)运用色彩造型的基本原理,正确地把握色彩协调关系,画面效果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工具:水粉、水彩均可,用八开纸。
(五)考试时间:三小时。
第二章 美术类专业各科目考试参考样卷
第一节 素描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素 描 试题(参考样卷)
第二节 速写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速 写 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人物动态组合默写
二、考试内容:默写一对正在散步的父女
三、考试要求:
1.铅笔、炭笔、钢笔均可(工具自备);八开速写纸(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
2.表现手法不限;不需要绘制背景或场景;
3.构图适当,人物组合完整,造型生动自然;
4.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任何文字或标注记号。
四、考试时间:半个小时(30分钟)
第三节 色彩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色 彩 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色彩静物默写。
二、考试内容:葡萄酒一瓶,盛有红酒的高脚玻璃酒杯一个,白瓷盘一个,水果刀一把,梨子一个,香蕉两个,苹果三个,衬布两块。
三、考试要求:
1.根据考试内容提供的物品自定构图,自由组合,完成一幅色彩静物画。考试内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2.造型准确,色彩明快,色调和谐,画面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四、工具与材料:水粉或水彩表现均可(工具自备);八开水粉纸(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
五、考试时间:三小时(180分钟)。
第三章 书法类专业
第一节 楷书临摹
楷书为书法五种书体之一,结字方正,笔法严谨,一般被视为学习书法的字法、笔法及培养书法审美观的基本书体。楷书临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楷书笔法、字法的把握能力,是检测应试者是否具备书法基本能力的有效方法。
一、考试内容
楷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楷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考查应试者掌握书法的基础技能。
二、考试形式
考生根据试卷所提供的楷书范本对照临摹。
三、考试要求
(一)按照试卷所提供的范本临摹,不能随意改动范本样式或对范本增减字数及改变字的顺序。
(二)能够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试卷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工具:四尺斗方宣纸(生宣纸),毛笔,墨汁,画毡等。
(四)考试时间:一小时。
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20分
2.结字准确、特征明确 40分
3.笔法精到、书写流畅 40分
第二节 隶书临摹
书法临摹是学习书法艺术的重要课程和必经之路。隶书是书法中的代表性书体,结体端正宽博,用笔中侧互见,是学习书法的基础书体。通过隶书临摹,学习书法的基本笔法、字法及章法,提高技法和培养审美能力,是检测书法应试者的必考基础科目。
一、考试内容
隶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的隶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检测应试者对书法书体的基本掌握能力。
二、考试形式
考生根据试卷所提供的隶书范本对照临摹。
三、考试要求
(一)按照试卷所提供的范本临摹,不能随意改动范本样式或对范本增减字数及改变字的顺序。
(二)能够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试卷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工具:四尺斗方宣纸(生宣纸),毛笔,墨汁,画毡等。
(四)考试时间:一小时。
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20分
2.结字准确、特征明确 40分
3.笔法精到、书写流畅 40分
第三节 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是书法专业学习的专业课程,也是学习书法的终极目的。书法创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书法艺术中传统笔法、字法、章法的借鉴能力和创造能力,检测应试者学习书法艺术的潜质,是报考书法类专业的必考科目。
一、考试内容
书法创作考试以行书创作形式进行,用行书书写表现试卷所提供的历代经典诗文内容,进行书法创作。
二、考试形式
考生根据试卷所提供的诗文内容用行书进行书法创作。
三、考试要求
(一)以试卷所提供的诗文内容为创作内容。
(二)创作所用的书体为行书。
(三)创作符合试题规定要求,笔法精到,字法合理,章法完整。
(四)考试工具:四尺斗方宣纸(生宣纸),毛笔,墨汁,画毡等。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
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20分
2.结字准确、特征明确 40分
3.笔法精到、书写流畅 40分
第四章 书法专业各科目考试参考样卷
第一节 楷书临摹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楷书临摹 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
《楷书临摹》
二、考试内容:
临摹图示范本唐代褚遂良《雁塔圣教序》摘录。
三、考试要求:
1.在四尺斗方(约68cm×68cm)的生宣纸上书写,临摹范本图示的全部内容,不能节选。
2.要求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四、考试材料和工具:
毛笔、墨汁、画毡、裁纸工具等由考生自备。
四尺生宣斗方2张(包括草稿纸,尺寸约为68 cm×68cm),由考点统一发放试卷用纸。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
唐代褚遂良《雁塔圣教序》摘录范本图示:
第二节 隶书临摹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隶书临摹 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
《隶书临摹》
二、考试内容:
临摹图示范本汉代《史晨碑》摘录。
三、考试要求:
1.在四尺斗方(约68cm×68cm)的生宣纸上书写,临摹图示的全部内容,不能节选。
2.要求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四、考试材料和工具:
毛笔、墨汁、画毡、裁纸工具等由考生自备。
四尺生宣斗方2张(包括草稿纸,尺寸约为68cm×68cm),由考点统一发放试卷用纸。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
汉代《史晨碑》摘录范本图示:
第三节 书法创作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书法创作 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在下面两首诗文中任选一题):
1.故人不可见,江水日东流。 借问襄阳老,江山空蔡州。
——唐·王维《哭孟浩然》
2.碧玉妆成一树高, 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 二月春风似剪刀。
——唐·贺知章《咏柳》
二、考试内容:
用行书书体书写出考试题目中自选的一题内容。
三、考试要求:
1.须书写出自选一题的全部诗文内容,不能节选。
2.在四尺斗方(约68cm×68cm)的生宣纸上书写。
3.要求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四、考试材料和工具:
毛笔、墨汁、画毡、裁纸工具等由考生自备。
四尺生宣斗方2张(已含草稿纸,尺寸约为68cm×68cm),由考点统一发放试卷用纸。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
附录一
桂考院〔2011〕255号
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六个考试类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类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
1. 时间:
美术类专业为 2011年12月 25日,考试时间1天;书法类专业为2011年12月26日,考试时间1天;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为2011年12月26 日至12月30日,共5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12月26日下午。
2. 地点:
(1)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的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美术类考试、书法类考试、音乐及舞蹈类的笔试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进行;音乐、舞蹈类的面试在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考点(地址:桂林市王城1号)进行。
(2)广西艺术学院考点。
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的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参加考试。
(二)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
1. 时间:
播音主持类专业为 2011年12月24日、25日、26日,共3天;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为2011年12月24日,1天。
2. 地点:
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三、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每科满分为100,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每科满分为100,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专业科目为演唱或演奏或舞蹈,三选一,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乐理0.5、听音记谱0.4、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为300分。
(四)舞蹈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专业科目为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为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1.0、即兴评述1.5、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1、故事写作0.9、影视作品分析1.1)折合为300分。
艺术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表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及地点
(一)报名。
艺术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符合艺术统考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历(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2011年12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同时办理艺术统考报名手续,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核对无误后,由当地招生办打印《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并加盖公章。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生办,地级市招生办汇总后务必于2011年12月13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光盘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二)报名确认和领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时间、地点。
已进行艺术统考报名者持本人18位号码的身份证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统考准考证。
1.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
(1)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2日、23日上午到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有关手续。其中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下午14:00-18:00为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
(2)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2 日、 23日上午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有关手续。其中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钦州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下午14:00-18:00为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
2.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1)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6市报考音乐类、舞蹈专业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4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相关手续。
(2)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4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相关手续。
3. 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3日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收费
考生报考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考生在县(市、区)招生办交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到指定的考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五、其他
(一)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区属普通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区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独立学院的部分艺术类专业以及中央美术学院高职(专科)、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学校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成绩。
(三)我院统一划定艺术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根据我区报考人数划定。
(四)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且统考成绩须达我区艺术统考专科合格线,其中,参加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其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方可参加区外院校组织的校考。
(五)2012年1月12日,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6889001查询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由市(县)招生办打印发放,2012年1月15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本专科艺术统考合格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主页上的“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根据教育部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须两人以上),考试结束后考点汇总违规考生违规情况的书面材料上报我院。
附件:1. 广西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2.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考试时间 |
美术类 |
素描 |
笔试 |
2011年12月
25日 |
08:30—12:00
(两科连考) |
速写 |
色彩 |
14:30—17:30 |
书法类 |
楷书临摹 |
笔试 |
2011年12月
26日 |
09:00—11:30
(两科连考) |
隶书临摹 |
书法创作 |
15:00—16:00 |
音乐类 |
听音记谱 |
笔试 |
2011年12月
26日 |
14:30—15:10 |
乐理 |
15:15—17:00 |
视唱 |
面
试 |
2011年12月27日—30日
(每日8:00—12:00,
14:00—18:00,含录检时间) |
演唱、演奏、舞蹈
(三选一) |
舞蹈类 |
基本功 |
面
试 |
2011年12月27日—30日
(每日8:00—12:00,
14:00—18:00,含录检时间) |
民间舞 |
古典舞、现代舞、
芭蕾舞(三选一) |
播音主持类 |
普通话语音 |
面
试 |
2011年12月24日—26日
(每日8:00—12:00,
14:00—18:00,含录检时间) |
即兴评述 |
才艺展示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综合知识 |
笔
试 |
2011年12月
24日 |
09:00—11:30
(两科连考) |
故事写作 |
影视作品分析 |
14:30—16:30 |
|
|
|
|
|
|
备注:1.音乐类:
(1)演唱科目:自选独唱歌曲1首,总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
(2)演奏科目: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播音主持类:普通话语音科目含自备稿件朗读和指定稿件播读。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三科共卷。
3.各科目考试方法及要求详见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gxeea.cn)上的各类科目考试说明,考生考试前须仔细阅读。
附件2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
填表说明:(1)性别代码:1----- 男 2 ------女(2)科目组代码见下表。
艺术统考科目组代码表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组 |
科目组代码码 |
美术类 |
色彩、素描、速写 |
1101 |
书法类 |
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 |
2101 |
音乐类 |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演唱 |
3101 |
只
选
一 |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演奏 |
3102 |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舞蹈 |
3103 |
舞蹈类 |
基本功、民间舞、古典舞 |
4101 |
只
选
一 |
基本功、民间舞、现代舞 |
4102 |
基本功、民间舞、芭蕾舞 |
4103 |
播音主持类 |
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
5101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
6101 |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
按照招生院校要求 |
9999 |
附录二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考试必需的用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书籍、纸张、资料、书包、涂改液、修正带、耳塞等物品进入考场,若已带进考场,必须在考试前放到考场指定位置,否则,一旦查出或发现以违规论处。
五、监考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
六、监考员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自己《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合适位置,以便监考员查对。
七、《听音记谱》、《乐理》是两科连考,考生14:15入场,14:20开始试听,14:30《听音记谱》开始考试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美术、书法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包括两科连考考试,迟到考生亦不得中途入场参加下一科的考试。《素描》、《速写》两科连考,《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两科连考,《综合知识》、《故事写作》两科连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面试科目的考生每时段开考前30分钟到现场检录,不按时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考试方式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签,安排顺序号考试,考生不允许向考评教师报姓名和考号。
八、监考员须按规定时间分发试卷、答卷纸、草稿纸。考生领到试卷或答卷纸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如遇试卷字迹不清、答卷纸污染、卷面缺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随意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不准在答卷空白处或故意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冒名或请人代考。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将答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带走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二、考试结束,各考场由2名监考员或考评组组长将答卷或评分表、成绩单送到交给考务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十三、对违规考生监考员要填写违纪登记表,要求违规考生签名、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名,并保存违规行为使用过的资料、工具等;
十四、对在全区艺术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十八号令)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