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http://ea.hainan.gov.cn/ 现就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文)类(简称“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我省“省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考生只能在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月5日上午8:00至1月7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在1月11日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参加“省统考”的考试费用和领取准考证。仅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或应该到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统考”资格。
(四) 各考试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
我省2012年“省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2年1月12日至13日。
2.考试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