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有规定
●湖北省统一划定美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非美术类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高职(专科)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并分别于2012年元月和4月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或联考办公室所在高校网站上查询统(联)考成绩,统(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联)考合格,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联)考合格证。
●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高校,应在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只有统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录取成绩如何排序
●教育部批准院校的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湖北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使用统(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统(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可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