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1〕41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五个类别: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其中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高校及陕西省属高校(以下简称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省外高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课校考。
1.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 (区) |
报名时间 |
西安、铜川、杨凌 |
12月23日 |
宝鸡、咸阳、渭南、延安 |
12月24日 |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
12月25日 |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报名确认。
报考编导类、播音类专业的考生于12月14日至17日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网站(www.snnu.edu.cn)先进行网上预约报名,再按上表规定时间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报名,概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
报考表演及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3、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4.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二、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计划分3类编制:艺术(文);艺术(理);艺术(不分文理)。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以下统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外省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