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高职生和本科类最高学费标准将有所变化。其中,本科艺术类学费限价最高为每年15000元。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各民办高校必须将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内公示。
民办本科艺术类学费最高15000元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起,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学费继续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政策。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计划内学生最高学费标准为:高职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8000元和12000元;本科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成本及生源情况,在规定的最高标准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
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计划内全脱产成人班学生学费,按上述同类学生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半脱产班按全脱产班学费标准的75%收取。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其收费仍实行备案制,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各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新招录的计划内本科及高职生执行新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标准至毕业。各学校应按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民办普通高校退学退费,凡学制在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凡学制在半年以下的,按扣除实际课时费及住宿费后退还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收费必须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民办普通高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要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新生录取通知书、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另外,省物价局要求各有关学校要切实落实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规范收费行为。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民办普通高校收费政策的正确执行。(记者王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