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招生开始执行)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1、形体测量(40%) 2、T台展示(50%) 3、才艺表演(10%) 专业考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T台展示全程摄像。 二、报考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 3、女性身高1.70米以上,男性身高1.82米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1.68米以上)。 4、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与良好的三围比例,四肢修长,上下身比例一般应为下身长于上身8cm以上。 5、体重不超标(女性苗条健康,男性健美健壮)。 其基本标准为:(女)体重(kg):=身高(cm)-123浮动5%左右 (男)体重(kg):=身高(cm)-110浮动5%左右 6、五官、肤色、毛发、指甲、体味、气质、精神状态等基本条件符合模特标准。 7、考生至少应具备①舞蹈,②演唱,③器乐演奏,④主持、演讲或小品等四项才艺特长中的任意一项。 8、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三、考试内容 (一)形体测量 1、考生必须着泳装入场进行形体测量(不能穿泳裙) 2、测量内容 身高体重:身高、体重、上下身比例、肩宽、臂长。 各类围度:头围、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小腿围、上臂围。 感觉目测:五官、肤色、毛发、指甲、体味、气质、精神状态。 (二)T台展示(自备泳装、高跟鞋) 1、每位考生提供全身正、侧面及头部特写7寸彩照各一张。 2、泳装T台展示:步态轻松活泼、自然洒脱,节奏把握准确;不能穿泳裙、配饰,不可使用纱或丝巾把身体遮住。 (三)才艺表演(音乐、乐器自备) 任选①舞蹈,②演唱,③器乐演奏,④主持、演讲或小品等四项才艺中的一项,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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