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工作按照《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10]7号)执行。
(二)报考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工设计类(以下简称:美工设计类)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2010年12月27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办理。
(三)2011年艺术类考生将区别美术类和音乐类,共分8个报考类别: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和蒙授音乐(理)。其中,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以下简称:美术类;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和蒙授音乐(理)以下简称:音乐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以下简称:汉授艺术;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以下简称:蒙授艺术。拟报考美术类包含的本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见附件一)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根据本人实际选择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一项;美术类不包含的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划归音乐类,故拟报考美术类不包含的本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根据本人实际选择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和蒙授音乐(理)一项。
请拟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相关要求,慎重、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凡因错选报考类别而影响后续的专业考试成绩录入、录取等的,责任自负。
(四)今年,自治区继续施行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不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不得报考美术类招生专业。美术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费,音乐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不能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不缴纳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费,直接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拟报考美工设计类本科专业的考生直接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
(五)已完成201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报名信息的艺术类考生和美工设计类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准考证”),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与考生要详细阅读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须知》(附件二)。美术类考生还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1年1月6日前另外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以下简称“美术专业统考座位通知单”),美术类考生要详细阅读美术类专业统考座位通知单上的《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附件三)。
三、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录取批次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和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与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美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投档时所占比例等;由于院校录取规则表述不明、规定不清或与我区艺术类招生政策不符而造成录取时产生的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区内招生院校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和美工设计类专业面向我区招生的简章,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录取规则后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向社会公布。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院校须将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面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面向社会所宣传的内容必须符合如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