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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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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7:11:00 来源:
广东省考试中心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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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办普〔2010〕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省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下同)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1.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2),可认可我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指专业考试,下同)成绩(我省艺术统考情况见附件3,下称“省术科统考”),或在省术科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统考+单考”),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单考”)并确定合格成绩。 省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实行“术科统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实行“术科单考”。考生除报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术科统考外,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术科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理科类兼报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单考专业(即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不能报考省统考和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各高校必须严格核对理科考生报考术科单考相应专业的资格。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拟在我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须以书面形式于2011年1月1日前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申报表见附件5),确定所招专业是否属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后及时向考生公布。所有拟在我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我省考点统一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平冈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韶关铁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招生院校可自行与所选定考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后由考点统一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格式见附件6),接受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在未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院校,我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 3.各考点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在该考点单独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办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附件6),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广东招生考试报》上向考生公布。 4.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26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规定执行。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领取《2011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或《2011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生报到证》(音乐类考生到星海音乐学院报到时领取术科统考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省术科统考。报考术科单考院校的考生可凭单考准考证(附件7)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术科单考。 5.招生院校术科单考不得接受未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得接受理科考生报考我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的术科单考,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未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的单考成绩和省统考及省统考涉及专业的理科考生的单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考院校负责处理。 6.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在接受广东省考生艺术术科单考报名时,应向考生索取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于春节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将于2011年2月1日前公布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艺术术科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各高校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了解合格考生情况。 7.组织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术科单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必须于2011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广东省招生办(E-mail:haoxiang04@163.com),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体艺组,邮编:510631。逾期不报,我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我省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术科单考合格名单和考生号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8.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省外高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9.我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10.我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招生计划 1.凡2011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11年4月10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我省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学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校应在4月10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2.术科单考院校,且有我省理科合格生源的,向我省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需申报相应招生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否则不得招生。 三、录取批次安排 2011年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全部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四、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我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实行省术科统考的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我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实行“术科统考+单考”的高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我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术科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实行术科单考的院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我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我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我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各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3.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点联系方式 5.201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6.2011年省外艺术单考院校统计表 7.广东省2011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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