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考试制是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在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院校春季专业考试基础上,多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的改革尝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学校选择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给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可以选择合适时间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在2010年12月继续举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主要面向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的获奖者或有专业方面社会实践成果和专业素质优秀的考生。经过学校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确认专业合格,据此考试成绩结合2011年高考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一、专业招生试行的范围 2011年招收本科生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流程 (一)下载报名登记表 请考生下载“2011年戏文系常年招生专业选拔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及相关填写内容。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的获奖者应详细填明奖项全称。 (二)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递交材料地点: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华山路630号(佛西楼与端钧剧场之间) 以下4项材料缺一不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一寸报名照片2张,应届考生应出具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往届生应携有高中或中专的毕业证明;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秀人才认定的材料(以下3项符合任一项即可): A,有文艺作品(体裁不限)在国内正式文艺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者; B,在省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全国性作文大赛(如“新概念”等)中获奖者; C,省(直辖)市重点高级中学文科尖子生(须由校长和所在班班主任推荐,并附尖子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3)提交三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其中两名我校专家)的推荐函。 (4)网上下载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三)公布经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核后通过的具备常年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登录zs.sta.edu.cn“招生快讯”查询)。 公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四)现场确认 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出的常年招生专业考试通知的要求,进行确认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8:30—16:00 可由家长代替确认。 (五)按照专业招生考试规定的科目,缴纳相应的报考费。 (六)专业考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命题作文下午13:00—16:00故事写作 下午16:00—17:00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2、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牵头,院系组织专业专家考试组按照招生专业考试的规程、专业考试的基本要求与流程,进行各科目考试。 3、专家考试小组的组成:面试每组不少于5人,专业导师(专业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指定专家,其它考试组专家由招生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进行聘请。校外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校内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考试科目和考试认定方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2011年春季本科招生考试的科目基本一致;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认定采用不记名评分方法,在《考试评分记录表》或试卷上打分,最后进行评分汇总排列名次。 (七)考试结果的审定 1、专家考试结果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 2、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考试程序与执行情况,审定其有效与否。 3、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的优秀人才考试情况,综合平衡,决定发放专业合格通知,常年招发放专业合格通知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011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常年考试坚持严格掌握招生质量标准,宁缺勿滥。 4、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进入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都必须参加2011年的国家统一文化高考,按各省市要求参加并通过本省市相关的专业统一考试,我校才能进行择优录取。 三、优秀人才推荐专家职责: (一)优秀人才推荐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推荐负责”的要求,在认真考察、深入了解后,在推荐表中对被推荐者的专业情况作具体评价,列出充分的推荐理由。 (二)每位专家每次推荐的考生总数一般不超过三名。 (三)学校接受专家推荐后,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推荐专家及考生名单,以示专家的权威与责任。 四、优秀考生的新生入学奖学金: 对于专业突出的优秀考生,学校按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予以奖励。 学校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邮编: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488077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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