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名单及测试通知将于2011年1月10日前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考试时间:2010年1月22日(21日报到)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文学基础(100分)、文学创作(100分)。
2、复试
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科目:小剧本创作(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五、录取
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并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取得南京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高考(论坛)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初试、复试成绩总和)和高考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83306869(招办)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招生主页:(教育网),(bkzs.n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