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25日讯 (记者文胜)今天,2011年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进行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政策公布:2011年2月14日-2月28日,省外院校将在山东省开始艺术专业招生测试,并将在山东设立4个专业测试点。
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在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据介绍,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高职(专科)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2011年山东省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各省外院校来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考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
各校要在2011年2月14日—2月28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0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