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专业课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2011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十一月
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专业录取的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注:上述院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