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申请者必须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2011年“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特长考核,北京市考生也可参加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考核。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获得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清华艺术冬令营报名网:点此进入,温馨提示:清华冬令营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5日,北大艺术冬令营报名网:尚未开始报名)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获得一级以上艺术考核证书,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19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1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60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竖琴、钢琴(合唱伴奏)、手风琴、扬琴、柳琴、中阮、大阮、竹笛(管子)、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京胡、中胡、高胡、唢呐(包括中音与低音唢呐)、古筝、琵琶、笙、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民乐)、声乐、舞蹈、节目主持、书法、国画。 三、申请报名方法 步骤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申请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至2011年1月10日。 3、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110元/人。缴费成功后打印缴费凭证。 4、打印《浙江大学2011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步骤二、现场确认 我校将在“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期间(2011年1月15-20日),在北京设艺术特长生面试考点,考生凭《浙江大学2011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及网上缴费凭证现场确认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步骤三、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须于2011年3月15日12:00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a.《浙江大学2011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2、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光盘将被取消参加测评的资格。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面试: 我校2010年文艺特长生的选拔,要求各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同时须经过我校的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者,如果经过材料初选入围而未在北京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应来我校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集体评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集体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文艺特长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4、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文艺特长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的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个别艺术特长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文艺特长生,高考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控制线(即一本线)。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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