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实行统考和联考。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四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院校联考。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二、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美术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报考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 (区) |
报名时间 |
西安、宝鸡、安康 |
1月11日 |
商洛、杨凌、铜川、汉中、延安 |
1月12日 |
咸阳、渭南、榆林 |
1月13日 |
2.报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考省内高校表演及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名时间、地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定于2011年1月18日进行。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考试内容见附件3。实行网上评卷,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印制,答题卡《作答须知》见附件4。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分别通知。 (二)在陕招生的美术类和播音编导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它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不再进行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个别省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包含在我省美术类专业目录内,但其培养方向为史论、表演或书法专业以及摄影专业的,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5),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对在陕设点而不在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五)校考在2011年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四、加强领导,从严管理 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我省实行艺术类专业课全面统考和联考的第一年。各市(区)、县(区)招办,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确保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各市(区)、县(区)招办,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二)承担统考和联考的高校要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责任到岗到人。要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无缝链接。要严格报考资格审查,认真审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违规报考。要加强试题、试卷、答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三)组织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高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报考考生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生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防止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 (四)省招办将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承担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高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在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以及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8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校考的高校,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组织考试的资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目录
一、美术类专业
(一)本科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40329 |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
040330 |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
050303 |
广告学 |
050404 |
绘画 |
050405 |
雕塑 |
050406 |
美术学 |
050407 |
艺术设计学 |
050408 |
艺术设计 |
050415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050427 |
会展艺术与技术 |
050418 |
动画 |
080303 |
工业设计 |
080701 |
建筑学 |
080708 |
景观建筑设计 |
081406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050416 |
摄影 |
(二)高职(专科)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560104 |
室内设计技术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590118 |
三维动画设计 |
610204 |
服装设计 |
610205 |
染织艺术设计 |
610206 |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
610209 |
纺织品设计 |
610211 |
服装设计与加工 |
610251 |
鞋类设计与工艺 |
610406 |
轻工产品包装装潢设计 |
660210 |
美术教育 |
6701 |
艺术设计类 |
670101 |
艺术设计 |
670102 |
产品造型设计 |
67010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670105 |
人物形象设计 |
670106 |
装潢艺术设计 |
670107 |
装饰艺术设计 |
670109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670108 |
雕塑艺术设计 |
670110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670114 |
应用艺术设计 |
6701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70113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670111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670115 |
陶瓷艺术设计 |
670118 |
美术 |
670119 |
舞台艺术设计 |
670122 |
书画鉴定 |
670305 |
影视动画 |
670306 |
影视广告 |
670331 |
摄影 |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50413 |
导演 |
050414 |
戏剧影视文学 |
05041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50420 |
广播电视编导 |
050424 |
广播影视编导 |
670207 |
编导 |
670307 |
主持与播音 |
附件2: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内高校联考目录
一、音乐舞蹈类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040102 |
学前教育 |
040106 |
艺术教育 |
050401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050401 |
音乐学(音乐文化) |
050401 |
音乐学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050403 |
音乐表演 |
050409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050409 |
舞蹈学 |
050410 |
舞蹈编导 |
050412 |
表演(音乐表演) |
050417 |
录音艺术 |
080623 |
数字媒体艺术 |
110310 |
文化产业管理 |
660209 |
音乐教育 |
660214 |
学前教育 |
670201 |
表演艺术 |
670202 |
音乐表演(声乐) |
670203 |
舞蹈表演 |
二、表演及其他类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050409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050412 |
表演(影视表演) |
050412 |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
050412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050412 |
表演(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 |
520503 |
空中乘务 |
520504 |
航空服务 |
670201 |
表演艺术(服装表演方向) |
670201 |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
670205 |
影视表演 |
670309 |
电视节目制作 |
附件3: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
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内容
一、考试形式、时间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共100分,考察考生相关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
1.文学艺术常识(以中学语文新课标所涉内容为主),占80%;
2.时事综合常识(以2010年重大新闻、影视、传媒发展动态为主),占20%。
第二部分共200分,考察考生相关艺术潜质。具体内容包括:
1.简要回答(以中学语文新课标所涉内容为主),占15%;
2.根据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分析其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占25%;
3.根据所提供材料,撰写新闻评论或编写故事,不少于800字,占60%。
附件4: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
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答题卡作答须知
一、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发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应立即举手报告。检查无误后,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栏目内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三、条形码由监考员粘贴。贴好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填写的相同,如有错误立即报告。
四、第一部分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对应信息选点,改错时应使用塑料橡皮轻擦干净,切不可擦破答题卡。
五、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写清楚),改错时应将错误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下方或上方写出新的答案。严禁超出本题答题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六、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撕破答题卡,严禁在条形码和定位点(黑方块)周围涂写或做标记。
附件5: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点设置申请表
院校名称: (校章)填报人: 填报时间:
部标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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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
类型 |
|
上级主
管部门 |
|
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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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陕设点考试的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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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安排及对场地器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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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拟在陕设点考试的省外高校均须填写此表,并于1月10日前传真到我办,传
真电话:029—88221716;
2.各学校考试时间只能安排在春节后。具体事宜请与西安美术学院招办何洪臣、
朱敏联系,电话:029—88255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