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9.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0. 歌剧表演、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声乐演唱300分(美声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民族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中国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诵100分(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朗诵:自备作品背诵,3分钟以内)。
11. 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2. 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 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3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视奏100分(考生从考场准备的乐谱中抽取一首弹奏)。
14. 古典手风琴、流行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5. 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17.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钢琴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两首]。
18. 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00分(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④表演50分(命题表演);⑤语言5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背诵)。
19. 声乐(通俗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 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③舞蹈片段200分(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
21. 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二)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22. 音乐学专业:①声乐演唱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演奏12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视唱练耳10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④乐理60分。
23. 音乐舞蹈专业:①声乐演唱6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演奏6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视唱练耳50分(视唱10分,练耳40分);④乐理30分;⑤舞蹈表演1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⑥形体100分(软开度、力度等)。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2) 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SII7、D7原位及转位)。(注: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 视唱:2至3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听写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单声部曲调。(注: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古典手风琴、流行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考试范围与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相同。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1):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8)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9-21)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专业(考试类型22-23):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或www.zk789.net查询。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9日至5月13日期间,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专业志愿。两类计划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写者,责任自负。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一、注意事项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