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报名在即,昨天,省教育考试院专门下发了《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记者选择了其中部分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内容进行整理,请考生和家长参阅。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教育部及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尚未出台,如教育部和我省2011年有新的招生规定,应以新的招生文件为准。
口语测试: 3月26日至27日
2011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3月26日至27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
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11年3月26日至27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自主招生: 入选者要签录取协议
2011年自主招生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11年寒假开始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入选考生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
(5)3月10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中学、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网站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6)3月25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将于4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7)4月10日前,院校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报送的志愿表,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确定名单。考生如选择填报多所院校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均无效。
(8)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院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院校可自行确定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要求。
记者同时获悉,2011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南京大学强化班继续开展招生,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艺术类: 美术类要考半身人像
记者获悉,明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以《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体育类: 专业成绩合格方能填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面试科目: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身体素质必考科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专项选考科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