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主要反映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就是说明我们高校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法律意识低下的问题,他们收钱的时候都认为自己不会被查出,存在侥幸心理。除了主观方面的原因之外,还存在客观方面的原因。比如像高校一些管理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缺乏有力的监督。另外一方面客观原因是,高校的某些招考制度不够科学完善,这点在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环节表现的非常明显。因为这种招收特长生,需要经过一个面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评委个人的主观评判标准有一定的差异以外,相关评判机制的不够完善,比如评委的人数较少,打分的机制不够科学等等,这些也在客观上造成评委对考生的面试分数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对于艺体特长生招生这个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领域,检察官建议需要制定更为科学完善的考试程序和录取机制来堵住漏洞,避免高校职务犯罪的发生。
检察院:首先应该加强高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以及学生家长法制方面的教育,要使考生家长树立公平竞争的意识,避免采用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为自己的孩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其次,应该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特长生招收管理制度,通过增加评委人数、随机抽取评委名单、采取科学的评分机制等等,尽可能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第三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第四方面是建立招考工作人员的廉政档案制度,避免他们利用招生的职权实施这种犯罪;还有就是我们司法机关应该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推动高校招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海淀区检察院的负责人说,现在正处在高考招生时期,数据中关于高校招生尤其是艺体特长生招生的部分无疑是具有警示意义的。
检察院:一方面,是能够对高校工作人员形成一定的教育,不要伸手、不要收受别人的钱财,否则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另一方面,它的教育目的在于对学生家长的方面,我们希望学生家长能够树立正确的认识,考生是否能够取得好的成绩,在于考生个人的努力,而不能通过这种违法的手段来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