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06年~2009年立案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高校招生领域职务犯罪占35%,而贿赂类犯罪全部集中在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招生过程中。因为艺术特招领域的招生采取的是人为打分评判标准,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可操作性强,使受贿犯罪有了赖以滋生的温床。(8月3日《中国青年报》)
艺术与其他学科不一样,缺乏统一的标准和量化的指标,没有可以摆脱人之随意性左右的硬标准,高度依赖人的判断,主观因素非常大。比如唱歌,这个评委可以把曾轶可的绵羊音捧为纯真的、很有特点的天籁之音,打出满分;那个评委则认为这种声音是五音不全的表现,给个零分。美术、舞蹈等都是如此,不同人的审美差别太大了,并没有权威标准。
过度依赖人的决断,主观因素非常大,这就是艺术特招制度性腐败的土壤。在中国当下“有一丁点儿小权力都要兑现成现实利益”的情境下,腐败丛生就毫不奇怪。
其实,艺术特招制度本就是不合理的。媒体前段时间对世界名校的采访就发现:再好的歌喉,也唱不开哈佛的大门,那些世界名校乐团的学生根本没听过“艺术特招”这一说法。艺术特长只是个人爱好,从伊顿公学到香港大学,都不会因为学生的个人爱好而降低学业标准。伯克利大学的学生就说,成绩不好,怎么能到伯克利读书呢?
确实如此。为什么有艺术特长就可以加分?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给那些特长生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可我们不是为不同兴趣、有所特长的人专门开通教育通道了吗,歌唱得好可以考音乐学院,舞跳得好可以考舞蹈学院,艺术特长生完全可以与其他特长生平等竞争这样的学校,为什么要艺术特招呢?另外,一个人为了特长而放弃了其他,这纯粹是个人兴趣的选择,社会没有必要以特招的形式来补偿这样的爱好。
既不公平又滋生无数腐败的艺术特招制度,到了该彻底废除的时候了。 曹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