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06年~2009年立案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高校招生领域职务犯罪占35%,而贿赂类犯罪全部集中在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招生过程中。
以往查办的高校招生领域职务犯罪基本发生在高考过程中,但随着普通高考招生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发生在普通高考招生中的受贿现象得到了很大遏制。与此同时,在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招生过程中,因为采取的是人为打分评判标准,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可操作性强,使受贿犯罪有了赖以滋生的温床。
“高校某些招考制度不够科学、完善,这一点在招收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环节表现得尤为明显。”海淀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在特长生面试过程中,除评委的个人主观评判标准差异以外,相关评判机制的不科学,客观上造成评委对考生面试分数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艺术、体育等面试环节的分数直接影响考生的入学资格,这就使得部分招考工作人员乘机利用手中职权向考生家长索取贿赂或收受财物。
检察官建议,对于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这一易滋生职务犯罪的领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更为科学完善的考试程序和录取机制,通过增加评委人数、随机抽取评委名单、采取科学评分机制等方法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规范和约束高校工作人员在招生活动中正确使用办学自主权。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调研表明,招生、基建和采购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三大集中领域。在他们看来,高校拥有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而相应的监管不到位,是导致高校招生领域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的原因之一。(记者:罗猛 庄燕君 姚光银 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