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
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考委《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音乐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的考生,均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09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09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 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并提交了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08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期间,由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并参加现场数码照相登记。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
2. 专业报名考试 (1) 时间:2009年3月1日至3月2日报名,3月4日下午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5日至3月7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所有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3月8日至3月14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2) 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 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族别、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网报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 专业报名考试手续及办法 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四川音乐学院专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或兼报“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其中“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最多可选报二个(限二个)考试类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双排键、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 1.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6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12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80分[视唱10分,练耳40分,乐理30分];②声乐6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6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表演1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⑤形体100分(软开度、力度等)。
(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4.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一)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2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5.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二)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100分(曲目自选1首)。
6.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数字音乐编配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2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乐器演奏100分[演奏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④音乐写作基础8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和歌词完成单旋律写作)。
7.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100分[演奏中等程度以上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③键盘即兴创作80分(根据指定的音乐动机在键盘上即兴创作一段乐曲);④音乐写作与和声基础120分(音乐写作:根据指定的主题和歌词完成单旋律写作;和声:参考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
8.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60分;②中外音乐史基础120分(参考书目: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③民族音乐基础100分(参考书目:肖常纬编著《中国民间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民族音乐概论》,人民出版社2003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
9.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60分;②面试6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16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
10.现代音乐文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60分;②面试12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1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④命题作文100分(800—1200字)。
11.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面试14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③艺术概论基础知识160分(参考书目:张保强主编《艺术欣赏纲要》,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黄琳华、夏滟州编著《艺术概论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12.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
13.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4.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
15.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300分(美声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民族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中国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诵100分(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不超过3分钟)。
16.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视奏]。
17.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8.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
19.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视奏]。
20.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视奏]。
21.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钢琴专业可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两首;视奏]。
22.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80分(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④表演60分(命题表演);⑤语言60分(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3.声乐(通俗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4.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