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招委会、省教育厅于28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对今年高考时间、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高考加分政策、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等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细则安排,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两天。6月7日9∶00至11∶30考语文,15∶00至17∶00考数学。6月8日9∶00至11∶30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考外语。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见习记者张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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