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5月12日消息(记者廉军)记者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宁夏招委办今天发布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对少数民族和山区考生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宁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以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核备案。现将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相对原政策回族和其它少数民族统一为相同的加分标准,并下调了相应加分分值10分。调整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调整后,自治区教育厅还将制定配套政策,确保高考招生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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