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上海秋季高考招生工作办法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该《办法》指出,2018年本市继续向在沪招生院校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在招生工作中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相应办法。
《办法》还列出了秋季高考类别与科目,与上年相同。
1.本科
2018年报考本科院校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听说测试,下同)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另外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份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
2.高职(专科)
2018年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总分为4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另外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份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对社会关注的加分政策,《办法》明确,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8号),2018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按照附件所列项目及要求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部门和中学等相关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阳光公示,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身份的联合审查,防范和打击身份造假。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确认。(作者:朱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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