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发〔2018〕1号
有关高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各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编制了2018年分类考试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省共下达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0656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81799名,面向中职28857名。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在录取过程中,如合格生源充足,高校可根据招生章程按本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在确保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高校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之间的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附件: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点击查看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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