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凡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要求外语口试专业志愿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外语口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参加外语口试时的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所选择的外语语种为准。
二、口试时间、地点
外语口试安排在2018年4月进行。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应于2018年4月初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公布的外语口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并根据相关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口试。
三、成绩发布
外语口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周左右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选报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志愿。
四、其他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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