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文史类、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截止至7月28日23时,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三、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次征集志愿文史类设1个院校志愿,理工农医类设2个院校平行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地方专项计划批志愿和本批次第一轮征集志愿无效。
四、考生应在7月29日8时—12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或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网上志愿填报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五、在本次征集计划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部分院校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幅度详见院校专业备注。
六、考生要密切关注其它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以及公布的重要招生信息。
特别提醒:随着录取结果的陆续公布,各高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机开始诈骗活动。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考生成绩、志愿等信息透露给他人,不要相信所谓的通过内部指标、计划外、新生未报到等借口进行补录的谎言;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的权威发布渠道,查询了解招生有关政策,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有关录取信息,谨防混淆办学类型的其他入学通知书或虚假入学通知书的蒙骗。教育部规定,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均属违法行为,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学生,不能通过入学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六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招生违法行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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