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7月28日讯(记者吴思敏)2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秋季我省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届的高考招生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高考科目变为“3+3”模式
到2020年,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的3科构成,即“3+3”模式。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标准分方式呈现。其中外语考试会提供两次机会,考生可选择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学生可自由选择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的由海南省组织的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主要针对毕业要求,等级性考试主要体现甄别和选拔要求,是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合格性考试覆盖高中学习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个科目。在学科课程中通常以“必修”内容呈现,而考试成绩则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等级性考试的3个科目,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以及未来的职业性向,结合想要报考的高等学校提出的科目要求选择。高等学校会提前两年从6个选考科目中提出选考科目的范围(0至3门)及优先录取条件,供学生参考。
针对自主的学习选择,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会安排生涯规划指导等相关课程,帮助学生认识职业类型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从高二年级开始,因为选课走班影响,学生上课不会在一个固定班级上课。
2020年起仅设本科和专科批次
据介绍,2020年起,海南省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档案材料的形式进行记录,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届时,高等学校会结合招生要求,提前公布在招生录取中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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