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2017〕29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广西大学: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小语种口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报名参加了2017年普通高考小语种口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17:30。
(二)地点:广西大学君武馆,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普通高考小语种口试采用“人人对话”的形式进行考试,由考评教师与考生面对面进行考试。考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朗读部分。
朗读两段约500字左右的外语文字。考生有30秒的时间作准备,大致浏览全文。限时3分钟内完成朗读。要求语音正确、语调自然、语速均匀、快慢适中、断句合理。
(二)口头表达部分。
考生根据题目的话题和要求用外语进行口头表达,准备及答题时间共5分钟。要求考生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要紧扣所给出的话题内容和要求,完整、连贯有条理地进行口头表达,若不按话题内容说或套背范文或只翻译试卷中所给出的话题文字,该部分不能获得及格分。
四、评分方式及成绩结果
考试口令、问题要求均在试卷上呈现,考官只对考试的作答进行评分,不直接交流。外语口语全卷共100分,其中朗读40分,口头表达60分。考生成绩结果统一采用等级制,各等级对应分值详见《关于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安排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6〕43号)》文件。
五、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3月30日后公布,考生可向高考报名地招生办(考试院)查询,也可通过声讯电话118114查询考试成绩。
六、其他
(一)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委托广西大学负责组织。广西大学按照要求布置考场,安排监考员、考务员做好相关考务工作。包括: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核验考生身份,并组织考生在《2017年普通高考小语种口试名单及考试签到表》上签名;向考生发放考试用笔和草稿纸;在候考处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负责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及纪律;协助考评老师进行考试及完成成绩登记。
(二)考生须知。
1.请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现场进行检录及抽签(即8:00-8:30之间)。8:30后不再允许考生入场,迟到考生按缺考处理,不再组织补考。
2.考生不能随身携带手机、录音笔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试场所。如已带到考点的,须在进入候考区前,将无关物品自行放置于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区。
3.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完成考试的考生须按指示离开考场,不得与等待考试的考生接触或以任何方式进行交流。对于违反纪律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考试工作中,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等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请各有关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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