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条件
①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不应有:1)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2)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3)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②建议美学条件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③建议身高女性:160cm~172cm。下身长应超过上身长2cm 以上。男性:170cm~182cm。
④建议体重30岁以下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0岁以上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⑤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2)精神、神经系统
①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②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③神经症不合格。
④睡眠障碍不合格。
⑤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⑥言语障碍不合格。
⑦癫痫不合格。
⑧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⑨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⑩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
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
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4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3)心理学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