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之一: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报道内容由单一的破案现场向多个领域拓展。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法制新闻摄影随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在媒体上占有越来越多重要位置,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法制版面法制栏目层出不穷,各地方报、都市报相继出现专门跑法制的摄影记者,人员队伍不断增加。
法制新闻摄影所表现的内容也扩大到与法相关的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包括人大立法、政府法治、司法刑事、民商经济、政法综治等,法制新闻摄影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其中涌现出如《床头庭审》等大批优秀作品。
《床头庭审》(2005年10月孟大庆摄)没有抓捕歹徒、破获案件等激烈冲突的现场,但是照片从基层法院日常工作入手,用质朴的摄影语言表现出人民法院人性化办案方式,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缩影,图片以小见大、颇具思想内涵和时代特色。该作品在1.5万幅(组)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2006年由法制日报举办的全国法制新闻摄影比赛一等奖。
变化之二:作品中人文关怀思想渐浓,对人性和人的生存状态的探索渐多。
法制新闻的涉法性,总会令人想到监狱、警察、案件等内容,近年来法制新闻摄影记者们已渐渐将关注点、兴奋点从这些表象引向更广、更深的层面,即对人性的思考和对人生存状态的关注。无论罪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者,他们首先是人,在特定环境里许多复杂的情感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记者带着思考真正走进这个人群,将故事和细节表达出来,照片将会更接近生活的本质,更打动人。
这种探索是在大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开始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原来脑海中固有的一些思想概念、意识形态,比如我国司法领域就正在进行着一些深刻变革,立法工作、司法实践都在朝着人性化的方向迈进着。
《感化杀人犯 母子面对面》(2005年 王荣忠摄)表现的是一名杀人犯在电台主持人向菲感化下投案自首后,杀人犯母亲与儿子见面的场面,图片没有对杀人犯的唾弃、鄙夷,突出了母子间复杂的情感,母亲痛心,儿子愧疚。
《丢丢的故事》(1997年——2004年居杨摄)是法制日报历时8年对被毒品危害的幼童丢丢命运的追踪采访,整个报道始终沿着人性的线索展开,使丢丢成为全国禁毒宣传的典型人物。
《感化杀人犯 母子面对面》(2005年 王荣忠摄)(左图)
《丢丢的故事》(1997年——2004年居杨摄)
变化之三:部分记者开始自觉地关注社会发展,关注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并就某些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同时通过作品体现出自我思考。
随着数码技术的发展使摄影在操作层面上趋于简单,对摄影记者来讲,工作不是变得更容易而是更难了,因为要保持自己的专业性,发挥独立兵团的作用而不是在竞争中被取代,就要在思想性上加深加厚,在新闻点的提炼上更精准,在表达的观点上更独到,这考验着记者对事件的观察能力,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对所采访领域的研究,比的其实就是内功,思想储备、知识储备尤为重要。
法制新闻的发生通常稍纵即逝,抓不下来就会失去机会。如果记者头脑里没有积累和思考,即使面对精彩瞬间也会视而不见,所以法制新闻摄影记者能及时赶到现场只是个前提,能否拍出好图片还要看平日积累的功底。
在此本人想以自己在金三角禁毒报道上的采访实践为例。作为世界著名毒品产地,金三角的罂粟种植情况和中国缅甸联合扫毒行动对世界禁毒格局及中国禁毒事业都有着深刻影响。2002年6月我第一次进入金三角采访时,虽然在罂粟种植集中的缅北高原原始森林里转了10天,依然感觉把握这个复杂题材难度较大。在此后4年中,我就一直注意搜集相关信息,查阅了近百万字材料,对其制、贩毒的历史形式、毒品发展后产生的政治格局、军事势力分布,以及主要禁毒通道的分布状况等有一定了解和思考。在2006年3月和6月我又两度进入金三角,身处战乱不断、军事割据、鱼龙混杂的密林中,冒着随时遭遇冷枪的危险,与各路军事首领、毒枭、士兵、烟农、吸毒者面对面采访,还要克服雨季泥泞、陡峭山路等困难。在艰苦的条件下,此前所掌握的知识素材和头脑里的思想认识对我在所见所闻的各种复杂信息中做出快速反应,抓取典型深入挖掘突出主题起到重要作用。
变化之四:在对新闻影像的表现上,离被摄者更近,现场感更强,瞬间把握更精准。
法制新闻摄影记者会比较多地接触到犯罪案件、抓捕以及社会阴暗面,这需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甚至具备直面歹徒的勇气和职业精神,在大批摄影记者不懈实践中,产生出一批精彩的法制新闻摄影作品,如
《目击凶徒杀人》(2002年 陈更生摄)
《解救人质》(2004年 郭昭摄)
《劝降》(2005年 邱琦 刘书亭摄)
变化之五:深度报道的形式不断增多。
近年来,法制新闻摄影深度报道逐渐被媒体接纳采用,形式在不断增多,有专题报道、连续报道、系列报道等形式。
专题报道一般是以组照的形式反映新闻事件、典型人物,多在摄影专版刊登。
连续报道是按照时间顺序,以新闻事件发生发展为线索连续展开的报道。
系列报道是在一个大的主题概念下,通过几个不同层面的题材共同展开。比如:法制日报2005年6月—7月推出的“关注农民权益”系列报道,经策划我们将农民问题——这一倍受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系列报道的大主题,挑选了围绕侵害农民权益的五个方面:耕地被乱占滥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村儿童教育问题、农村医疗卫生问题、农业生产资料假冒伪劣问题,每个方面选一典型事例以专题报道的形式整版刊发,收到较大社会反响。
深度报道具有典型性、完善性、延伸性、思辨性和故事性等几个特性,在向更多角度、更深层面反映社会现状、挖掘社会问题上有着独特的功能,是未来法制新闻摄影的一个探索方向。
二、三个误区。
当前,法制新闻摄影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许多可喜的变化之后,也有一些误区在部分记者的概念中产生。
误区之一:人员队伍越大好记者越多,照片拍的越多好照片越多。
目前,法制新闻摄影队伍随着纸媒体对法制新闻图片需求的扩大在不断壮大,设备日趋完善,照片拍的越来越多,但总的感觉好照片还是求大于供,每天报纸上相关图片不少,但仔细翻阅就发现缺少真正的好照片,而且主题、内容、影像雷同较多。
这除了大家对好照片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以及近年来我国厚报数量增加,照片需求量成数倍增加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因从业队伍扩张速度快,新加盟这个队伍的部分人员是在缺乏一定职业素质的前提下走上岗位的。记者对法制事件了解把握不够,挖掘新闻内涵,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找寻新闻点的能力有待加强,为单位服务的宣传报道员又缺乏在工作中抓取真正新闻的意识。
好照片不是出在一秒钟拍八张的高速度里,而是靠敏锐的新闻意识、仔细的观察、精确的判断、深厚的思想底蕴产生的。人员队伍内功的历练是今后较长时间法制新闻摄影的课题。
误区之二:血腥刺激便是卖点。
富有创造力的影像和个性化的表现是每个摄影记者寻求自我突破的追求,但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如果一幅照片让人首先注意到的是技术和形式,而非所要表达的内涵则是失败的。优秀的作品都是将高超的技艺藏在画面之后的,以花哨的影像来替代扎实的采访内容更不可取。
目前一些法制新闻照片开始变得赤裸裸,好像处处有轻生跳楼,动辄会血肉模糊,殊不知那些照片起到的是负面影响,也忽视了受众的承受力,特别是妇女、儿童是否会受到刺激,对一些照片中的被摄者如案件中的受害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也是不人道的。我们的图片需要对读者负责,当某个案件或灾难发生后,在传播信息的同时如何积极引导才是媒体的立场,而决非用镜头放大血腥。
上文中提到法制新闻图片里需要有人文关怀,这种人文关怀在采访过程中和在选图刊发时同样重要,现在大家都在强调“距离要越近越好”,本人理解这应该是心灵的距离,即记者与被采访者、媒体与读者心灵的距离。有时对于受害者、对于身处苦难境地的人来说,镜头不逼近、不侵犯的节制反而令人尊敬,那种节制中包含的情感会使图片更加感人。
误区之三:照片画面越完美越好。
近年来,在少数法制新闻图片中开始出现将救火者剪出来再放到熊熊大火背景中,或将破案干警拼接到摩天大楼上等造假照片,这些大多都是因为作者在追求画面完美动机下产生的。这样做的结果是不仅亵渎了法制新闻特有的严肃性,也使照片真实性原则受到破坏。须知新闻照片的不完美缺憾往往更能增加读者的信任度。更重要的是摄影者或许是整个事件唯一的见证者,受众是通过我们的图片来认知某个法制事件的,造假不但会误导读者,也会引起受众对法制新闻图片公信力的普遍降低,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总之,新形势下法制新闻摄影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征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和研究,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收获,共同推进法制新闻摄影的发展。 |